SCI不能神化也不能拋棄,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才更為重要
對SCI不能盲目一刀切,在找到更科學有效的客觀量化工具前,我們要逐步地建立包括SCI在內的“激勵科研創(chuàng)新,弘揚科學倫理,公平公正可行”的新綜合評價體系。
任何改革都要做好“破”和“立”。敢于“破”是大勇,而做好“立”則需通盤考慮,仔細比較論證。要建立科學、公平、公正的科研評價體系,“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亦需如此。
我們都是沒有任何學術背景的普通人家孩子,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堅持,至今還工作在科研教學一線。我們希望結合自身多年國內培養(yǎng)教育和海外求學與科研經歷,以及目前國內外在科研、教學、管理和同行評議等方面的做法,誠懇地談一談對中國高??蒲性u價體系改革的看法。
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中文名為《科學引文索引》,在中國被作為科研的一個客觀量化評價工具是歷史的產物,它不是萬能的,也不應該是唯一的評價工具,更不應該是“至上”的。但我們也要小心,"SCI至上"主義者的錯,不能讓SCI這個中性的科研工具來背鍋。1961年,美國科學信息研究所(ISI)創(chuàng)辦了世界著名的期刊文獻檢索工具,其出版形式包括印刷版期刊、光盤版以及聯機數據庫,現在還發(fā)行了Web版數據庫。ISI通過嚴格的選刊標準和評估程序挑選刊源,而且每年略有增減更新,從而做到SCI收錄的文獻能全面覆蓋世界上最重要和最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40多年來,SCI數據庫不斷發(fā)展,已經成為當代世界最為重要的大型數據庫,被列在國際六大著名檢索系統(SCI,EI,CA,SA,AJ/РЖ,JST)和三大檢索工具(SCI,EI,ISTP)之首[1]。論文發(fā)表的過程,如同“過五關斬六將”,圖片來自genomicenterprise.com事實上,發(fā)表一篇SCI論文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需要經歷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2]。從課題設計、數據收集、論文寫作、同行評議到最后發(fā)表校對,往往需要幾年的時間。正是因為發(fā)表過程艱難,必須通過嚴格的同行評議,所以SCI論文的發(fā)表,一般能夠較好的反映出論文作者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從而使得SCI論文可以作為一個較為客觀的評價標準。當然,SCI收錄期刊眾多,難免出現良莠不齊或被特有用心的人利用,因此在評價時需對論文所發(fā)表的期刊有所甄別。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高校科研體系擺脫由行政部門官員決定科研水平高低以及經費劃撥的舊體制后,剛剛起步的同行評審又面臨“學術圈子非常小,評審不夠嚴謹,主觀性太強”等局限[4]。SCI作為一種客觀的、相對公平的量化指標被引進中國,作為衡量科研人員水平的評價方法,這是對建立科學、公平、公正的高??蒲性u價體系的初步嘗試,在當時是一種勇敢而明智的進步,“對于引導國內學者在全球高水平期刊發(fā)表論文,提升中國科研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接軌國際前沿科技,在當時是起到了積極作用的。”[4]如果啟用先進的考核舉措、但長期一成不變,甚至演變成“至上”的法寶和單一的指揮棒,最終都會物極必反,弊大于利,正所謂“流水不腐,戶樞不蠹”。目前,科研領域某些人員過度追求SCI相關指標,導致“SCI至上”或“唯SCI”的扭曲現象并不能說明SCI這個中性科研工具的原罪,而是因為沒有與時俱進地優(yōu)化和合理限制SCI這個客觀量化工具在高??蒲性u價體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教育部和科技部最近發(fā)布的文件
最近,“為扭轉當前科研評價中存在的 SCI 論文相關指標片面、過度、扭曲使用等現象,規(guī)范各類評價工作中 SCI 論文相關指標的使用,鼓勵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響應“社會各界對破除論文'SCI至上'、優(yōu)化學術生態(tài)的呼聲”[5],教育部、科技部相繼印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隨即教育部和科技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的提問,強調“破除'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對發(fā)表論文。”[6]SCI作為高??蒲兴皆u價工具中的一種,它是客觀且可能用于合理量化的,在沒有建立或尋找到更合適的客觀評價體系之前應該保留,作為“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新綜合評價體系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而不是盲目一刀切。這就好像高考分數作為高校學生的選拔機制不是最理想的,卻是現有可能實施的選拔機制中相對最科學公平的。沒有了高考,寒門恐再難出貴子?,F階段匆匆地完全摒棄SCI,科研領域恐將面臨滑向“任人唯親”或“外行盲目指揮內行”深淵的風險。大家想象一下“唯頭銜論”與“唯SCI”、“拼爹”與“拼論文”相比,誰更可能會導致更大的惡果。中國科研評議的現狀也并不是真的“唯論文”、“唯SCI”。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面上項目評議要點為例,項目評議所給出綜合評價等級、資助與否的意見中,評優(yōu)的參考標準為:“創(chuàng)新性強,具有重要的科學意義或應用前景,研究目標明確......”等。在國內高校對科研人員,包括最近幾年開展的、轟轟烈烈的tenure制度(終身教職),以及教育部對高校的評估及各類獎勵的評估中,我們并沒有找到符合“唯論文”、“唯SCI”的要求。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唯論文”或“唯SCI”亂象可能是政策執(zhí)行簡單化、功利化導致的問題。SCI論文尤其是高質量的SCI論文,無疑是對科研人員,科研單位創(chuàng)新性和國際影響力的客觀佐證材料。這一點目前在國內國外都是一樣的。科學、公平、公正地評價學術水平是復雜的,艱難的,不可能完美。首先什么樣的評價體系才能稱得上“科學、公平、公平”呢?我們覺得至少要符合以下三個原則:激勵科研創(chuàng)新、弘揚科學倫理、公平公正可行。激勵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通過“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對不同類型的科研工作應分別建立各有側重的評價路徑”[5],兼顧論文客觀定量考核和學術同行的主觀定性評議的綜合學術評價。這一點兩部的文件中的第3-8條都有相關的說明,我們就不再贅述,只希望提醒以下兩點:1)要在國家資助的基金項目中預留一定比例的資金渠道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挑戰(zhàn)周期長、高風險、但對人類有深遠意義的重大課題。這種項目的評議可通過完善“學術同行評價”來實現,如在美國NSF某些項目的學術同行評議時,在幾個項目都滿足被資助條件的基本前提下,NSF項目主任會要求參評人列出“high risk with high impact”的項目并在政策許可范圍內給予優(yōu)先考慮,因為這類項目申請更難從其他的基金渠道(DOD、DOE 或非政府基金)獲得資助;2)在科研人員職稱評定中也要避免短期頻繁考核,否則不僅干擾一線科研人員的工作安排,而且有可能助長科研上急功近利的行為。弘揚科學倫理方面。符合科學倫理的科研首先應該是造福人類,而不是危害人類安全或嚴重不可逆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應該是利國利民,而不是濫用納稅人的錢謀私利,誤導傷害民眾甚至危害國家的;應該是誠實守信,而不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惡意欺騙或不講信用。建立弘揚科學倫理的評價體系可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建設:1)要通過納入對推動全民科普,影響中小學教育,提高全民素質,改善人民生活,維護國家安全等“更廣泛影響力”(broader impacts)的評估,從而指導性地鼓勵遵循弘揚科學倫理的科研計劃和科研活動;2)要嚴格執(zhí)行學術同行評議中的“利益相關方專家回避原則”[5],嚴格規(guī)范涉及科學倫理的科研立項審批制度,嚴格監(jiān)督科研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嚴厲查處科研成果產業(yè)化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從而有效地預防和制止違反科學倫理的行為(這四點是提高科研人員職業(yè)道德和科學倫理的關鍵,也是建立“公平公正”的良好科研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基礎);3)考慮非同行的無量化敘述性評議時需謹慎,應建立更多有關科學倫理的監(jiān)督途徑,如美國的一些高校的終身教授(tenure promotion)評審環(huán)節(jié)中有征集近五年來教過的學生自愿提供推薦信這一環(huán)節(jié),但推薦信的客觀性讓人非議,我們應謹慎地將其納入評價體系,雖然它也許對評審過程及結果影響很小。公平公正可行方面。為了實現評價體系的“公平公正”,可采用兩部文件中提出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對科研創(chuàng)新和科學倫理的水平進行評價[5]。評價的綜合性不僅體現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客觀與主觀將結合的評價方式上,也要體現在“科研創(chuàng)新”和”科學倫理”這兩個方面缺一不可,既要保證學術同行的科學倫理水平,又保證主觀的、定性的評議得以公平公正進行的前提,包括SCI論文量、科普量、高校上課量、改進民生或國防的成果轉化量等在內的客觀數據,它們可為學術同行的主觀定性評議提供依據,提高綜合評價的可行性。糾正“SCI至上”,改革和完善高校科研評價體系只是其中的一環(huán)。建立健康的科研環(huán)境,以下幾個方面也密切相關,不容忽視。加強對學術不端的處理力度和速度。建議各個學校和科研機構通過成立專門的學術道德委員會,不僅預防本研究機構可能出現的學術不端,同時對被媒體或其他各類機構曝光的學術不端問題進行獨立調查,及時通報調查結果;對于證據確鑿的學術不端者,視情節(jié)輕重,及時處理并公布;建議取消管理部門因教職工個人學術不端而對其所屬單位在各類評比中的限制,從而消除所屬單位對學術不端可能的庇護。進一步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2019年3月4日,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聯合召開“減輕科研人員負擔七項行動推進會”,指出七項行動已取得階段性成效,為科研減負奠定了良好的基礎[7]。建議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員誠信體系,提高對科研人員的信任度,落實科研項目申請人負責制度,簡化科研項目評估流程,對青年科研人員的職業(yè)發(fā)展評估給予合理的周期,同時保證政策的穩(wěn)定性和持續(xù)性。建立好科研保障體系。切實提高科研工作人員的待遇,尤其是初中級人員待遇,依據實際能力及崗位需求定薪;建立完善的技術員和科研助理體系,使其與正式教職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和福利;作為良好科研訓練的一部分,不建議取消對研究生發(fā)表SCI論文的要求,建議增設研究生課題指導委員會,注重研究生的培養(yǎng)過程;同時建議提高在讀研究生的淘汰率,減少不合格畢業(yè)生(尤其是“具有博士文憑的技術員”)的數量;完善博士后培養(yǎng)體系,去除博士后入站、出站以及兩年的時限,博士后不再成為一個“學位”。簡而言之,建立科學、公正、公平的高??蒲芯C合評價體系要達到既激勵科研創(chuàng)新,又弘揚科學倫理的兩個目標,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可能十全十美,需要所有相關人員的耐心、包容以及有建設性的參與。參考文獻
[1]https://blog.csdn.net/Neil_Pan/article/details/51848701
[2]https://www.jianshu.com/p/8bd7f2f0a7f9
[3]http://genomicenterprise.com/blog/2010/09/03/peer-review-of-articles-in-science-politically-correct/
[4]李志民:SCI崇拜 別把中國科研帶偏了,2019-12-09 中國青年報
https://www.edu.cn/rd/special_topic/zbwjt/201912/t20191209_1697673.shtml
[5]教育部、科技部于2020年2月20日印發(fā)的文件《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
[6]https://mp.weixin.qq.com/s/fR6UgQj0wYupgqWapUsFwg
[7]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7084050945931132&wfr=spider&for=pc
程雪梅 博士1997年畢業(yè)于南京大學強化部物理學專業(yè),2000年獲南京大學微電子學與固態(tài)電子學碩士,2006年獲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凝聚態(tài)物理博士。在美國能源部阿岡國家實驗室從事三年博士后研究后,2009年任教布林茅爾學院(Bryn Mawr College)物理系至今,從事納米材料及自旋電子學研究。戴俊彪 博士1997年畢業(yè)于南京大學強化部生物學專業(yè),2000年獲清華大學細胞生物學碩士,2006年獲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分子、細胞與遺傳學博士。后在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yī)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2011年入職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2017年加入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領導團隊從事合成生物學及表觀遺傳學研究。